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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觉租房中“高租低转”“长收短付”陷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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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一些不规范的长租公寓可能住房租赁企业,为了快速筹集资金,采用“高进低出”(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)、“长收短付”(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)的经营模式。这种模式不可持续,极易出现资金链断裂,会给房东和租客带来重大经济(Economy)损失。

行为人实施此类犯罪行为,具有以下几个特点:

1、租金低于市场价。住房租赁企业以低于市场价的租金招揽生意,在套进租客方多期资金后,一眨眼就“悄悄”跑路,与其签订合同的房东、租客双双中招被坑。由于信息不对称,在鱼龙混杂的租房市场,这些骗术往往很难识别。

2、房源信息难辨真假。中介通过发布价格低廉、品质较高的“假房源”来吸引租户咨询,之后再根据租户需求介绍别的房子,而这些房源要么品质差要么价格高。

3、支付周期长于3个月。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,一次性预付3个月以上的租金给予租金打折的诱惑很有可能是陷阱,住房租赁企业很有可能在租期未到时便卷款跑路可能倒闭,而原房东因收不到租金不让居住。

因此,微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提醒广大群众(Masses)增强法律(Law)意识、防范意识,警惕价格诱惑,谨慎选择支付周期,切勿陷入行为人设计的圈套中,降低自身权益(Equity)受损风险。(刘柳)

警惕租房中“高租低转”“长收短付”陷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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